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5〕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工作,对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与仪器开发、实验教学、设备资产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信息化和设备采购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我校实验室相关工作的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等;
2.先进个人:在我校实际从事实验室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的教职工。
二、推荐名额
我校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3个。
三、推荐程序
1.学院、部门推荐(先进个人一般不超过1人)。
2.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初审、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高教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
四、材料要求
1.先进单位申报
请各学院(部门)于10月15日16:00前,将申报先进单位的意向明确告知马老师。申报意向应简要概述本单位在过去一年中取得的主要成绩、特色工作及未来发展规划。
2、先进个人申报
各相关学院(部门)在10月23日16:00前将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佐证材料和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行政大楼北楼243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佐证材料封面页需盖章后合并在一个pdf中)。因省实验室工作分会还将组织评选,请各学院认真填写申报表与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学院实验室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82282513,邮箱:junma@zjnu.cn。
附件1: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比办法(浙实发〔2021〕19号).pdf
附件2:浙江省2025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3:浙江省2025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4:浙江省2025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5〕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