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高等院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提升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履职能力,决定组织参加实验管理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基于高等院校实验室建设需要和岗位职责要求,结合广大实验工作现状及职业发展需求,本次培训通过专题讲座、实操演练、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开拓视野,增强职业信心,提升履职能力。
“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模块,以实验室安全管理为核心,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急救措施等专题讲座及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学员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
二、培训安排及参会人员要求
内容 | 日期 | 时间 | 主讲教师 | 地点 | 参加培训人员 |
总体安全观视角下的学校实验室安全及安全演练 | 11月22日 | 14:30-17:00 | 尹守春 杭州师范大学 教授 | 30幢报告厅 | 1.所有涉化学院学科主任、骨干教师、新进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化材学院不低于20人,地环学院、生命学院不低于10人,含氟所、工学院、物电学院不低于5人,体育学院不低于3人); 2.相关专业学生(化材学院不低于60人,地环学院、生命学院不低于30人); 3.其他专业学生也可报名参加。 |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安全事故分析、安全检查、隐患排查 | 11月23日 | 9:30-11:30 | 冯建跃 浙江大学 研究员 | 30幢报告厅 |
三、其他说明
1.请各单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培训报名和相关组织工作(报名路径“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人员档案管理模块-培训项目-2024年实验管理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报名”)。本次组织的安全培训活动,将把参与记录计入个人的实验室安全积分中(积分为3分)。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请联系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科(联系人:倪煜昕,电话:82286687)
2.本次培训为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第二期高等院校实验技术人员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中的核心内容,如有老师有意愿参加完整培训班并完成研修班规定的学时和作业,取得由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发放的培训结业证书,可联系会务组进行缴费报名。
会务组联系人:罗芳,联系电话:13738935207(微信同号),邮箱: luofang19@zjnu.cn。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