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9浏览:10设置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国庆节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与应急响应工作。由院(系)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长(主任)统一安排部署假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实验中心主任及安全员负责落实具体安全事项,务必责任到人

二、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安全风险

各单位前期在实验室安全自纠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放假期间,各单位须重点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动物、危险废弃物等实验室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做好报备、值守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工作。

放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台账,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确保消防通道通畅,人员离开时注意关好门窗、水、电、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从事危险性实验(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必须两人在场。需关闭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

三、加强安全巡查,做好危险防控

安排人员每日巡查,重点关注需低温储存、通风等特殊要求的化学品、危险废弃物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因断电等造成安全隐患,同时关注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是否分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防患于未然。

各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

实验室安全科联系人:倪煜昕,手机短号654480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