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一网办”“一指办”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具体情况,学校组织专家对旧版《浙江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进行讨论修改,并征询各学院(部门)意见,形成新版《浙江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2023版)》。
请各学院(部门)注意以下几点:
1.通知发布日期起,启用新版论证报告;通知发布日期前已完成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工作,使用旧版论证报告;
2.完成重复购置风险前置排查,对校内同类且技术性接近大型仪器设备情况查询请参考以下网址:
(http://lab.zjnu.edu.cn/15619/list.htm)
3.属于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内的大型仪器设备、需要特殊配套设施的仪器设备、需要特殊运行环境的大型仪器设备均须完成使用安全前置审查,未通过使用安全前置审查的不得组织论证;
4.单价100万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由学校组织论证;单价100万元以下大型仪器 设备由各学院(部门)组织论证。所有论证均须有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5.单价30万元及以上新增大型仪器设备,要求厂家(或供应商)提供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视频,相关要求须写入合同,并作为设备验收依据之一。
视频内容:需包括仪器适用的学科专业、仪器的基本原理、实验方法和操作步骤。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配音清楚、含中文字幕;片头以标题形式显示作品名称。
联系人:吴文华;办公电话:0579-82282513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2023版)》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5月19
关于新版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启用的通知.docx
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2023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