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立项、2022年度项目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3-03-28浏览:236设置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设立和使用实验技术开发专项经费的暂行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共有31个项目被列为2023年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项目研究期限至20231231,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公开发表,并标注项目来源为浙江师范大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

经项目负责人申请、专家评审,现将2022年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及2021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一并予以公布(见附件2)。同意结题的项目,凭发票于20236月底前一次性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

2.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结题评审结果

 

 

 

浙江师范大学

2023324

(联系人:沈水富,联系电话:0579-82282513


浙师实验字〔2023〕2号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立项、2022年度项目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pdf

浙师实验字〔2023〕2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