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3〕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3〕4号)转发给大家,请按时做好结题工作和申报工作。2023年新申报项目,每个学院限报1项,请于4月10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稿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学院实验秘书发送至junma@zjnu.cn信箱,逾期不再受理。
1.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3〕3号).pdf
2.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