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5 号)要求,学校于2022年12月20日,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六个“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过讨论、排序,拟推荐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实验教学中心、数智创新设计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等四个项目为“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与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