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86号)有关精神,学校将开展岁末年初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检查持续至2023年1月4日,通过岁末年初实验室危化品安全全面检查,总结深化危化品安全风险治理工作;集中整治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处置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检查内容
1.学校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情况要认真查,对涉及化工合成反应、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运行情况要细致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形成隐患清单,及时落实隐患整改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风险的实际行动,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检查任务,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对标对表,严肃开展检查。各学院、部门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开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形成闭环。
请各学院、部门对本次检查工作及时予以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并填报《浙江师范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隐患台账》,报请分管领导审签后,于2022年12月28日前报送实验室安全科sysaqk@zjnu.cn。
联系人:姚林波,电话:82286687。
附件: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汇总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汇总表
学院(盖章): 学院(部门)领导(签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实验室 | 地点 (幢—号) | 责任人 | 电话 | 存在隐患 | 解决措施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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