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浙江省科技厅将于5月中旬组织相关人员对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物联网传感器安装率”进行绩效考核,请各学院、部门(单位)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新增大型仪器设备传感器安装
请各学院、部门(单位)根据新增大型仪器设备清单(附件1)联系设备管理人员将设备详细信息填报于浙江省科技云系统,省科技厅将于5月中旬统一组织安装。
二、大型仪器设备传感器使用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相关数据通过传感器上传到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相关数据作为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部门(单位)组织人员对已安装传感器的大型仪器逐一检查、核实,确保每台设备传感器已连接。已装传感器大型仪器设备见清单(附件2)。
目前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正在调试阶段,部分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数据可能存在误差,请各学院、部门(单位)核实每台设备使用情况数据(附件3),如对使用情况数据存在异议,请及时反馈,以便省科技厅组织人员核查。
三、插座安装
少数大型仪器设备安装传感器时无插座连接,请将相关信息(附件4)及时报送,由学校统一组织人员安装。
上述工作请各学院、部门(单位)于5月9日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四、大型仪器设备服务记录清单填报
请各学院、部门(单位)根据浙江省科技云系统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服务记录清单填报工作,机时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吴文华 联系电话:82282513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新增大型仪器设备清单.xlsx
附件2-已装传感器大型仪器设备.xlsx
附件3-已装传感器大仪使用情况数据.xlsx
附件4-需装插座大仪设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