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立项、2021年度项目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2-03-15浏览:439设置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设立和使用实验技术开发专项经费的暂行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共有31个项目被列为2022年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项目研究期限至20221231,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公开发表,并标注项目来源为浙江师范大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责任书(附件2),纸质稿由学院汇总后于2022325日前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经项目负责人申请、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及2020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一并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3)。同意结题的项目,凭发票于20226月底前一次性办理报销手续。

联系人:沈水富,联系电话:82282513682513)。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

    2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责任书

       3.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度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结题评审结果



浙江师范大学

202233

浙师实验字〔2022〕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