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立项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软件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02浏览:1288设置

各学院:

为做好“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于20205月公布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软件建设立项资助项目,包含常规项目(见附件1)和网络教学开发项目(见附件2),经过一年的建设,现决定开展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立项项目原则上都要做好结题工作。如确有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软件建设项目建设概况表(见附件3),概述项目研究现状、存在问题、解决方案、预期完成时间,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所有未完成项目最迟可延期至20211130日,逾期仍未完成建设的,学校将终止该项目研究。

2.所有项目请填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软件建设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4,详细介绍项目的执行情况、成果图片(必须4张以上)、成果特色、成果应用情况、推广价值、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措施及拟在该领域继续开展研究的内容等,列出项目成果目录,附上具体的成果和推广应用的实例,胶装成册。

3.所有成果须与该项目研究内容对应,并标注“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软件建设项目”字样。

4.资助金额4000元以下的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实验室管理处。其中微课开发项目要求画面质量稳定清晰,可以在网络上共享访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须达到项目开发目标,有访问量;实验项目开发须提供已应用于实验教学的证明;实验指导书须提供电子稿和纸质装订稿各1份。

5.资助金额4000元以上的项目,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结题验收。实验教材须提供纸质书籍,若未出版,须提供纸质出版合同,待正式印刷后补提交纸质书稿。

6.所有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发挥较好效益的,由学校发文公布;未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不予结题。

7.上述材料请于2021523日前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纸质稿1份),电子稿发送至xubin@zjnu.cn,联系人:徐斌;联系电话:82282513(办)。

行知学院项目材料请报送至行知学院教务部(纸质稿1份),电子稿发送至shenghj@zjnu.cn,联系人:盛含晶;联系电话:15957955773/655773

  


 

 

附件1.2020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软件建设常规立项项目.docx

附件2.2020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软件建设网络教学开发立项项目.docx

附件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软件建设项目建设概况表.docx

附件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软件建设项目结题报告.docx